摘要
要保证高考改革目标的实现,高等学校在高考招生中履行好主体责任极为关键。但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却面临着责任观念淡漠、积极性主动性严重不足的责任困境。高考改革选考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一些突出难题与之密切相关,高校的责任困境亦使这些难题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高校责任困境的形成源于权力而非权利、更非责任的观念及制度设计,高校未实质承担人才培养及其选拔责任所产生不利后果的风险和成本被大大降低;其次,中央和省级政府是驱动高考制度改革的关键主体,高校始终屈居配合高考改革的从属地位,行政力量对高考考试招生的过度规制、相关激励不相容以及人才培养及生源选拔对高校的发展影响较小等均限制着高校履行招生责任的积极性主动性。文章建议以高校责任困境的突破为线索深化高考制度改革,把高考招生视为高校应平等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主体责任,尽早夯实法治的基础性保障,探索高等教育激励相容之道,创新和发展以高校为招生主体的体现生源市场竞争性的改革方法论。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15-23 |
| 期刊 | 教育发展研究 |
| 期 | 17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19 |
关键词
- 高考改革
- 高等学校
- 招生选拔
- 主体责任
- 责任困境
-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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