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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拜物教批判语境中的“自然法”概念

科研成果: 期刊稿件文章同行评审

摘要

马克思的法律思想与自然法学说的关系在当代有不同的看法,分歧的关键是在什么背景下理解法律。马克思区分了事物化与物化的概念,现代法律不应是物化背景下的财产权为基础的体系,不应以此批判当代社会中盛行的物化基础上的正义、公正等。但也不应抛弃物化的积极意义,而应确立一种马克思主义的后自然法理论。
源语言简体中文
页(从-至)34-40
期刊哲学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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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状态已出版 - 2015

关键词

  • 自然法
  • 拜物教
  • 物化
  • 事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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