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总体上看,苏共拥有的合法性资源主要有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制度规章、统治的有效性和领袖魅力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合法性资源都曾经为巩固苏共的执政地位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曾经拥有,并不等于永远拥有。事实上,要想保持苏共的执政地位,就必须保持合法性资源的再生产,以源源不断地获得执政的合法性。然而,在苏共执政过程中,它所拥有的合法性资源的再生产能力却逐渐下降乃至最终丧失了,这成为苏共败亡的根源。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10-17 |
| 期刊 | 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 |
| 期 | 3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06 |
关键词
- 苏共
- 合法性资源
- 再生产
- 再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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