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能力培养一直是教育目标的核心构成。当下对能力所进行的“纯粹”理解,引发了道德与权利的双重疑虑,因此有必要重新思考能力与德性、权利的关系。能力与德性具有一体性。德性本身就是一种能力,基本能力都有规范性,而且,作为教育目标的能力,其选择一定具有价值性。能力与权利也具有一体性。能力既是自我确认,也是他人确认,他人确认其实就是权利确认。能力的完整形态是混合能力,包括内在能力与内在能力的实现条件(权利)。能力的权利保护与权利的能力化使能力与权利得以一体化。与德性融合的能力即德能,与权利融合的能力即权能,此二者也是相通的。作为教育目标的能力,不是与德性、权利割裂的能力,而是与德性、权利混成的能力。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17-26+112 |
| 期刊 | 现代大学教育 |
| 卷 | 39 |
| 期 | 03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23 |
关键词
- 能力
- 德性
- 权利
- 德能
- 权能
- 教育目标
WoS Categories
- G420
Web of Science Index
- CSSCI
引用此
- APA
- Author
- BIBTEX
- Harvard
- Standard
- RIS
- Vancou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