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适晚清民初的语言实践,包括"听""说""写""译"四种方式。"听"指"听戏观剧",即听戏观剧带来对戏剧说白的新的理解;"说"主要指演讲,即英文演说和中文演说产生出对口语体表达的认同;"写"包括《竞业旬报》时期写作白话文以操练明清白话、写作文言诗词以考量文言韵文的适用性以及创作英语诗歌以试验非母语语言表达现代体验的限度;"译"指翻译,即翻译外国诗歌与小说以敲打汉语的韧性。这些语言实践,催生并奠定了胡适的实践理性、新文学观以及话语表达理念。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214-223 |
| 期刊 | 文学评论 |
| 期 | 01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19 |
关键词
- 胡适
- 晚清民初
- 语言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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