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德人格的观念是罗尔斯政治理论的基础,它包含公民正义感的道德能力和追求自己善观念的能力。以这种观念为依据,罗尔斯既继承了卢梭、康德的谋划,试图把正义原则表达为公民道德自主的要求,又和密尔、洛克一样,通过强调个人自主的价值来捍卫公民不受干涉的自由。他的政治理论就是建立在这两种自主的结合之上,力图综合并超越自由主义内部卢梭传统与洛克传统的对峙。然而,由于罗尔斯是分别按照实质主义和程序主义的观点理解道德自主与个人自主的,这两种理解自相矛盾、不能兼容,本身就反映了自由主义内部不同传统的分歧和对峙,他的谋划因此无法取得成功。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144-150 |
| 期刊 | 世界哲学 |
| 期 | 5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15 |
关键词
- 道德人格
- 道德自主
- 个人自主
- 自由主义
- 罗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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