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周时期有些女子在当时的各级行政机构中担任职务;还有一些女子因为特殊身份,如周王和诸侯的嫔妃,也成了政令的发出和执行者。这些女子都可被视作官员。西周时期的国家是由周王国和诸侯国组成的。周王国和诸侯国里的行政区域大致可以分为:周王和诸侯亲自治理的区域;贵族的采邑;周王国和诸侯国的军队所在区域;乡、遂、奠、里、市、郑等区域。周王和诸侯亲自治理区域里的女官,可以分为三类:周王和诸侯内廷的嫔妃;周王和诸侯内廷的其他女官以及周王和诸侯外廷的女官;而贵族的采邑、周王国和诸侯国的军队所在区域和乡、遂、奠、里、市、郑基层区域里的女性行政者都是基层女官。这几类女官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64-74 |
| 期刊 | 社会科学战线 |
| 期 | 10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17 |
关键词
- 西周时期
- 女子
- 女性官员
- 金文
- 《周礼》
- 嫔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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