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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治的社会性别主流化研究——从环境法的自主性谈起

科研成果: 期刊稿件文章同行评审

摘要

环境法刻意忽略了社会性别对其的刺激而无所应对,从而带来了环境法正当性的危机。这源于作为一套统治策略的父权制在环境法治中的存在。虽然父权制的存在不能抹煞环境法治中社会性别关系的变革性,但环境法治结构优化依然需要改变不公正的社会性别关系。为此,我国应全面评估现有环境立法及运行中性别等级化的制度、规范与性别盲点,建立长效的机制,促进社会性别在环境法治中的主流化。
源语言简体中文
页(从-至)67-72
期刊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4
出版状态已出版 - 2012

关键词

  • 社会性别
  • 环境法
  • 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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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SS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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