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其现实形态而言,个体的存在和发展(成己)与广义的世界变革(成物)都离不开多样的社会资源,资源的获取、占有、分配则涉及社会正义。社会正义的实现以个体自主的原则与人性平等的原则为双重前提。从社会的衍化看,正义本身具有历史性:以权利为关注的中心,使正义很难超越形式意义上的平等和程序层面的公正,从而也无法使人的存在意义得到充分的实现,后者决定了它将随着社会的演进而被超越。以社会资源或物质财富的高度增长为历史前提,人的存在价值的真正实现,具体地表现为人的自由发展,后者既以成就自我为内容,又以成就世界为指向。在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与一切人自由发展的互动中,一方面,以权利为关注的中心的正义得到了扬弃;另一方面,成己与成物作为意义世界生成的历史过程而获得了深沉的价值内涵。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33-41 |
| 期刊 | 学术月刊 |
| 卷 | 41 |
| 期 | 10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09 |
关键词
- 正义
- 权利
- 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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