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惩戒"的上位概念是"行政惩戒",研究行政惩戒是研究教育惩戒概念的必要前提。文献研究发现,"教育惩戒"的概念构成主要包含八个要素,未来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规定应当从这些方面对"教育惩戒"进行合理界定。教育惩戒与管教、体罚(变相体罚)、训诫、申诫具有显著区别,立法上应详加区分。未来教育立法应当规定教育惩戒的概念、类型、设定,以及适用原则、适用程序、救济途径、"失范行为"构成要件等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教育惩戒制度的积极作用。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142-153 |
| 期刊 |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
| 期 | 04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19 |
关键词
- 惩戒
- 学生管理
- 行政处分
- 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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