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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分配到税权分配:王安石变法的财权分配体制变革

科研成果: 期刊稿件文章同行评审

摘要

王安石变法时期财权分配体制发生了重要变化。北宋前期经历了"乾德之诏"规定的地方支度经费外归属中央,到景德立额后逐步转向上供定额外留用地方的变化,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总体上都是总量分配。王安石变法设立朝廷财政,规定了朝廷财政所属赋税窠名,促使中央与地方及中央各财政机构间逐步实行税权分配。制度逻辑由北宋前期取法于唐后期"两税三分"变为"窠名分隶"。税权分配制以进一步强化财政中央集权为目的,加剧了三司(户部)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困窘。税权分配的财权分配体制在北宋有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且存在地区差异,到南宋成为财权分配普遍性的基本制度。
源语言简体中文
页(从-至)84-93
期刊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7
05
出版状态已出版 - 2020

关键词

  • 王安石变法
  • 财权分配体制
  • 总量分配
  • 税权分配

WoS Categories

  • K244.05
  • F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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