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清史籍关于明太祖早期发家史中的一些重要历史事件,存在至正十三年和至正十四年两大叙述系统。前者主要依据于《明太祖实录》,后者主要依据于《明太祖文集》。经过考辨,至正十四年叙述意见才是符合历史事实的。张廷玉《明史》最终采纳的是至正十三年叙述意见,而舍弃了至正十四年叙述意见,从而造成了《明史.太祖纪》在至正十三年、十四年史事记载上存在不少失考之处,点校本亦未作出校勘案语。由此一例,亦可提醒研究者在从事元末明初历史研究时务必首先仔细辨别史料的真伪情况。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46-56 |
| 期刊 | 史学史研究 |
| 期 | 4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11 |
关键词
- 张廷玉《明史》
- 至正十三年
- 至正十四年
- 叙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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