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四民分业”的语境中,理解财政与市场关系及工商业财政政策合法性解说,实质即农商观念问题。宋代农商观念并未出现由“农本工商末”向“工商皆本”的变革。宋代基于“王土王民”原理,以“崇本抑末”和“抑兼并”解说工商业财政政策合法性,使工商业财政征收可“合法”增长。宋代官营禁榷发展和财政收支广泛采取市场化手段,产生了规模空前的财政性市场。与汉武帝以国家完全独占的方式“权轻重”不同,宋代以“权商贾”的方式,在国家与商人共利分利机制下运行财政性市场。财政性市场有其缺乏有效利益分配机制、成为工商业发展樊篱的局限性,同时与制度和结构发生显著新变并达到高峰的自发性市场互动并行,形成宋代市场的二元结构。宋代市场结构及其运行逻辑与汉唐、明清相比,既有历史共性,也有时代环境和政策取向所致的特殊性。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182-203+208 |
| 期刊 | 中国社会科学 |
| 期 | 08 |
| DOI |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25 |
关键词
- 宋代
- 财政思想
- 农商观念
- 财政性市场
- 市场二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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