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解释规范性现象的形成与效力,是当代哲学自然主义的核心问题。自然主义的主要策略是以因果的关系、机制解释规范性,因为因果性与规范性判断都具有模态含义,而区别于描述性判断。但是,这样的解释不可能是还原性的,且反过来说,也可以用规范性来解释因果性。塞拉斯论证因果知识是先天综合知识的观点,就实现了这种反向的解释可能性,提出了因果知识的规范性理论。根据这一理论,因果知识本身就是在陈述如何由原因项推论到结果项的"实质规则",它所呈现的语义内容乃是"以语用为中介的语义"。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9-15 |
| 期刊 |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
| 卷 | 32 |
| 期 | 5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18 |
关键词
- 规范性
- 因果性
- 自然主义
- 塞拉斯
- 先天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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