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视古希腊哲学中“立法之我”各种观点之利弊 ,有必要重新提出和研究“哲学之我”如何可能的问题。古希腊哲学家对“哲学之我”观点的阐述留给我们的最大启示是 ,不加反思地接受现代社会对自我的规定不能产生“哲学之我” ,真正的“哲学之我”总是一种立法。当然 ,这是一种“我”与“我”相互尊重的立法。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27-31 |
| 期刊 | 齐鲁学刊 |
| 期 | 3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03 |
关键词
- 哲学之我
- 立法之我
- 古希腊哲学
Web of Science Index
- CSSCI
引用此
- APA
- Author
- BIBTEX
- Harvard
- Standard
- RIS
- Vancou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