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王阳明试图用他富于特色的良知学来说明万物一体,认为所谓“同体”当从“感应之几”上看,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天地万物“一气流通”。另一方面,王阳明也将人对万物所怀有的那种普遍的顾惜之情作为万物一体之仁的具体表现。由于将“仁”设定为“造化生生不息之理”,王阳明就能够从发生学角度观察和描述仁(行仁),论证“孝弟为仁之本”,从而维护了儒家仁爱主张中的差别原则。王阳明对儒家万物一体之仁说的理论贡献主要在于,一方面,他将万物一体观念应用于社会分工,从而在客观上构成对现实等级秩序的一种辩护;另一方面,他又通过万物一体观念捍卫了一种悲天悯人的救世热忱。在王阳明那里,万物一体的观念,对于不同对象意味着不同规则。作为一种伦理主张,万物一体之仁说实质是一种精英主义伦理,其基础是一种虚构的天赋决定论,在理论上存在着不可普遍化的困难。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143-149 |
| 期刊 | 浙江社会科学 |
| 期 | 2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07 |
关键词
- 王阳明
- 万物一体
- 仁
- 差别原则
- 拟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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