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制度决定了交易成本,对于经济增长至关重要。产权确定了人与人之间使用稀缺资源的相互关系。有效率的产权应该具有排他性,根据排他性的程度产权可以分为私有产权与公有产权。制度和产权的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特性。政府在制度和产权安排方面具有几乎垄断性的优势。上海与深圳的高科技产业发展比较,支持和验证了以上理论假设和判断。上海的高科技产业具有更大的规模和更广的行业门类,而深圳的高科技产业则具有更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更好的经济绩效。前者归咎于上海长期以来雄厚的产业基础,而后者则显示出制度对于区域产业发展模式乃至绩效的影响。不同的制度文化背景决定了高科技产业发展的不同制度安排。制度安排上的差异进而导致两地高科技产业发展绩效不同。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56-61 |
| 期刊 | 人文地理 |
| 卷 | 24 |
| 期 | 4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09 |
关键词
- 制度
- 产权
- 产业发展
- 高科技产业
- 区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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