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身体"在列维纳斯"以伦理学取代存在论之基础性"的哲学计划中具有重要地位。列维纳斯式的伦理主体首先就是一具具身化的身体,是脆弱的、易受他人所打动的肉体,而非基于认知和谋划而决断的理性主体。从前期思想中强调身体作为主体在世界中的"安置",到后期强调在安置前主体和身体就已经被他者所束缚,以及"给予他者以身体"的伦理诉求,列氏的身体思想是递进发展的,不过对于身心二元论的破除却一以贯之。列氏的身体思想对于当代身体美学和中国的"修身"传统的最大启示在于:从关注自我的身体训练,转向通过身体对于他者之感受。身体美学和"修身"要与美德关联,除了"修炼"自身之外,更需要能够敏感地感受他者。伦理的身体从根本上说是在与他者的交往中形成的。反过来说,当代身体美学中的身体习练及中国"修身"传统,也能够为过于抽象的列维纳斯身体思想提供一种更为实用主义的视角,使其可以付诸日常修炼。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92-98 |
| 期刊 | 山东社会科学 |
| 期 | 04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18 |
关键词
- 列维那斯
- 身体美学
- 舒斯特曼
- 伦理学
- 中国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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