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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维纳斯与动物伦理

科研成果: 期刊稿件文章同行评审

摘要

列维纳斯在"动物是否有一张面容"上的暧昧态度,既表明其伦理学在面对动物问题时的局限性,同时又蕴含将其运用到动物伦理上的潜能。结合德里达对于列维纳斯动物思想的批判,我们认为"动物之死"应当成为一个塑造主体性的伦理事件,人类需要对于动物怀着一种幸存者的负罪感,并将其转化为伦理责任;动物应当被视为列维纳斯哲学中的"第三方":他者的他者,并纳入一个敞开的共通体政治之中。这一列维纳斯式的共通体政治,是以伦理为基础的政治,在其中,动物既是与人类平等的他者,也是人类需要对其尽责的他者。
源语言简体中文
页(从-至)72-79
期刊江海学刊
03
出版状态已出版 - 2018

关键词

  • 列维纳斯
  • 罪责意识
  • 动物
  • 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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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SS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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