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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使职角度论汉隋间的“录尚书事”

科研成果: 期刊稿件文章同行评审

摘要

学界过去在研究"录尚书事"时,一般笼统地将它视为官,并未看清它的本质。从南齐王俭的奏议中可以发现,"录尚书事"无品秩,有本官,有实权,这种特性并不是南齐初年独有的,而是贯穿于汉魏南朝。北齐的"录尚书事"既可以有本官,也可以独立除授。不过,无论汉魏还是南北朝,"录尚书事"始终没有品秩,这是它与官之间最大的区别。这种特性表明,"录尚书事"更像是唐宋时代的"使职"。
源语言简体中文
页(从-至)59-76
期刊中国史研究
4
出版状态已出版 - 2018

关键词

  • 录尚书事
  • 使职
  • 品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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