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塑造多元办学、产教融合新形态”。组建共同体是当前职业教育推进产教融合的主要策略,目的是推动校企合作制度化,为结构化实践性学习体系构建提供制度保障。这是中国校企合作进一步发展的内在逻辑需求。校企合作制度化是学校制度与企业制度的相互融合过程,推动二者的融合需要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更需要构建外部动力机制。产教融合共同体就是校企关系制度化构建的外部动力机制。它是实体化运行的社会组织,运行策略包括政府充分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共同体管理机构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关系制度化,职业学校积极推进企业人才培养功能开发和企业积极推动人才培养过程内化。构建结构化实践性学习体系需要开发递进式技能训练体系,并加强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企业师傅认证制度建设。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1-12 |
| 期刊 |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
| 卷 | 43 |
| 期 | 11 |
| DOI |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25 |
关键词
- 产教融合共同体
- 校企合作
- 制度化
WoS Categories
- G719.2
- F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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