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评价是一项世界性、历史性、实践性的难题。评价的普遍问题既有评价目的膨胀、夸大评价功效导致的以评价代替教-学-管-办-建的评价滥用;也有评价目的虚悬、片面追求形式价值引起的为评而评;还有评价目的错置、服务于不当利益导致的虚假评估。与当下人们对人工智能未来应用是福是祸的争议立场大致类似,人工智能嵌入教育评价亦存在是赋能还是扰乱的不同看法。智能时代需要AI赋能以至于重塑评价体系,评价范式的调整势不可挡,但必须警觉并尽力规避各种可能的扰乱。评价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为什么评”“评价服务于什么”是评价当然也是AI赋能教育评价的逻辑起点,需要追问并明确阐明。为此,教育评价应当遵循以用定评的基本原则,根据评价目的确定评价主体、选定评价技术手段,尽可能做到评用相适,使评价目的与手段适切匹配。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10-18 |
| 期刊 | 教育发展研究 |
| 卷 | 45 |
| 期 | 09 |
| DOI |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25 |
关键词
- 教育评价
- 人工智能
- 逻辑起点
- 基本原则
- 以用定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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