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修辞术的产生与司法活动紧密相关,修辞方法使用的领域、目标、言说背景与司法判决具有相通性,故中国古代判词中大量运用修辞有其必然性。立足于当时历史背景,古代判决运用修辞具有合理性,从表层看来有利于强化司法权威、促进听众理解、加大论证力度、实现合理判决;从深层看来有利于实现司法权威正当化、降低说服成本、促进社会和谐、形成"法官共同体"认同。对古代判词的修辞方法应批判地继承,借鉴其精华以提高现代判决书修辞水平,更好地促进现代司法文明进步。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141-148 |
| 期刊 |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 期 | 1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16 |
关键词
- 古代司法
- 司法修辞
- 法律修辞
- 修辞术
Web of Science Index
- CSSCI
引用此
- APA
- Author
- BIBTEX
- Harvard
- Standard
- RIS
- Vancou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