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的权利首先以个体为依托。在权利这一层面,个体的追求往往彼此相异甚至分离,由此可能导致各种对立。与之不同,中国传统哲学提出了“仁道”的观念。权利意识仅仅关注个体权利和个体利益,而仁道则是以所有人具有的内在价值为关注点。人的权利本身有其物质基础,也有精神内涵。前者关乎生命存在的基本形态,涉及各种感性需要,后者则与人的存在的精神性层面相联系。只有在形成一定的物质基础之后,个体才会有精神层面的自觉追求。人的权利还具有实质与形式的方面,二者本质上相互关联。中国古代传统中的贤能政治与近代和现代传统中的群众路线,都关乎以上方面,需要高度重视。民主与民本的分辨,是需要关注的另一问题。认为民本就是以民为本,民主则是人民主权,二者泾渭分明,这种流行之论并不确切。事实上,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中蕴含着民主内容,二者从不同方面体现了人的权利的内涵。
| 源语言 | 简体中文 |
|---|---|
| 页(从-至) | 71-77+210 |
| 期刊 | 探索与争鸣 |
| 期 | 11 |
| 出版状态 | 已出版 - 2024 |
关键词
- 权利
- 仁道
- 民主
- 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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