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加强对跨区域协同发展的政治引导与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在“为增长而竞争”范式外积极探索“为发展而协同”。不同于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对利益补偿的强调,跨区域协同发展呈现出更为丰富的利益协调内涵。对于跨区域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等领域的研究,宜采用跨域“利益共创模式”。利益共创模式是一种帕累托改进过程——跨区域协同发展中的相关利益者均能够获得协同收益,同时呈现出多主体间的正和博弈与效率主导特点。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协同实践表明,跨域利益协调不只是地方财税利益的横向转移与补偿,具有更为丰富的利益扩增及其分配内涵。其一,以政策租金收益和市场租金收益为内涵的跨域利益扩增,是维系跨区域协同发展平台吸引力与可持续性的关键,也是促使跨域利益分配有效达成的重要动力,且这一过程呈现出上下互动式扩权的特点。其二,跨域利益分配的合理性与激励性是推动持续利益扩增的关键,且在这一过程中呈现出差异化收益配置、协同型政策创新等特点。其三,跨区域协同发展“利益扩增—利益分配”的良性循环并非自动实现,而是建立在“高位推动—中层协调—基层协商”分级运作的制度基础上。“利益共创模式”和“利益扩增—利益分配”分析框架的提出,具有两方面理论价值。其一,有助于拓宽对跨域协同动力机制的认识。跨区域协同发展内含着“做大蛋糕”的利益扩增逻辑,这一逻辑超越了传统的跨域利益补偿模式,使得地方政府“为发展而协同”成为可能。其二,有助于丰富对跨域利益协调内涵的理解。“利益扩增—利益分配”分析框架更好地刻画了跨域利益协调的动态过程:利益扩增与分配既是“一体两面”的过程,也是相互促进的循环关系。
| 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Simplified) |
|---|---|
| Pages (from-to) | 34-46+161 |
| Journal |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
| Volume | 62 |
| Issue number | 05 |
| State | Published - 2025 |
Keywords
- 区域经济
- 经济一体化
-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
- 跨区域发展
- 高质量发展
- 利益分配
WoS Categories
- D630
- F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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