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庄子以"真人"为"真知"所以可能的前提,其关注之点在于认识的主体,而不是认识的形式条件。作为"真知"所以可能的前提,"真人"的特点在于超乎目的和意向,不以生死为念,与自然为一。以合于自然为指向,真人同时与仁义、是非、礼制等社会的规范和体制保持了某种距离。就更为本源的层面而言,合于自然引向"藏天下于天下",后者意味着让事物回到的本源处;对人而言,也就是让人自身内在于自然之中或与自然同在。上述视域中的"真人"可以视为"能知",与之相关的是"所知",后者既是"真人"所指向的对象,也为"真知"提供了真切的内容,其具体形态则表现为"道"。"道"首先呈现为真实的存在("有情有信"),同时又不同于感性的对象,无法用感性的方式来把握。它以自身为原因,又构成了万事万物的终极根据;具有时空上的无限性,又内在于多样的事物之中。从达到道的方式这一角度看,庄子以"忘仁义""忘礼乐"以及"坐忘"为进路,其侧重之点在于对已有文化成果和知识经验的消解。这一看法既注意到了把握形而上层面的"道"与积累经验层面的知识有所不同,也有见于知识经验在衍化为"成心"后,可能在认识论上限定人的视域。不过,人的认识不能从无开始,无论是对具体事物的认知,还是对形而上之道的把握,都需要以已有的知识和观念系统为背景,庄子以"忘"为进路,似乎忽视了这一点。
| Original language | Chinese (Simplified) |
|---|---|
| Pages (from-to) | 1-9 |
| Journal | 社会科学战线 |
| Issue number | 06 |
| State | Published - 2020 |
Keywords
- 庄子
- 真人
- 真知
- 道
- 自然
WoS Categories
- B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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